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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对羟基苯甲醛1000吨、3-氯-4-氟苯胺500吨、2,4-二氯氟苯20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人:未知  发布时间:[2020/8/10]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对羟基苯甲醛1000吨、3-氯-4-氟苯胺500吨、2,4-二氯氟苯20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对羟基苯甲醛1000吨、3-氯-4-氟苯胺500吨、2,4-二氯氟苯20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500吨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总投资:12000万元

项目内容与规模:采用绿色制造技术,新增氨化釜、蒸馏釜、氧化釜、精馏釜、氟化釜、加氢釜、氟代釜、固光溶解釜等国产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对羟基苯甲醛1000吨、3-氯-4-氟苯胺500吨、2,4-二氯氟苯20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5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特点。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坐标

距厂界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备注

X

Y

童家自然村

W

715100

3209638

820m

约30户

保持现有级别,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日常办公

属横路祝村

街路村

SW

715004

3208600

1500m

集聚区

岩头村

S

715709

3208766

680m

集聚区

周家村

E

717013

3209919

640m

集聚区

高仙塘村

N

716219

3211521

1200m

集聚区

横路祝村

N

715467

3210866

900m

集聚区

罗家溪

S

600m

地表水维持现状

接纳项目后期雨水

区域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二级

厂界外1m处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声环境3类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蒸发冷凝水、地面清洗水、喷淋废水等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综合处理站综合处理达标后纳管入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

2、废气:本项目主要产生硝基苯、氯苯、HCl、硫酸酸雾及粉尘等污染物。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经冷凝/喷淋/树脂吸附等废气治理措施,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3、噪声: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有废催化剂、蒸馏残液、滤渣、废树脂、污泥、废溶剂、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有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和易燃易爆物料的爆炸。本项目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源,但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采用表1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工程措施

对策措施分类

预期效果

废水

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

(1)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项目废水主要有蒸发冷凝水、地面清洗水、喷淋废水等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综合处理站综合处理达标后纳管入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

达标排放

废气

废气处理

(1)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经喷淋+专用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2) HCl、硫酸酸雾等废气经喷淋吸收后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固废处理

1、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一般固废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无害化处理

噪声

生产区、辅助工程

通过“合理总平面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等减振降噪等措施。

达标排放

地下水及土壤

生产区、污水站、罐区、危废及危险化学品库等

(1)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用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管网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地面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全部进行防渗处理;

(5)固废暂存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

加强管理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对羟基苯甲醛1000吨、3-氯-4-氟苯胺500吨、2,4-二氯氟苯20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500吨项目拟建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义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8月2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

联系人 :吴因相                  联系电话:1390670961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526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1-83865108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发布单位(盖章):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公示说明(该页不用打印)

公示文本盖章公司网站(盖章扫描件)公示、现场公示同步进行。现场公示(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公示栏、高仙塘村公示栏、横路祝村公示栏、街路村公示栏、周家村公示栏、岩头村公示栏)、每个公示地拍照(近照、远照各2-3张)、公示结束后公示证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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