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敌稗400吨、烟嘧磺隆200吨、敌草隆3000吨、氟乐灵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敌稗400吨、烟嘧磺隆200吨、敌草隆3000吨、氟乐灵5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
项目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C2631化学农药制造
总投资:7316万元
项目内容与规模:新建敌草隆车间、氟乐灵和敌稗车间、烟嘧磺隆车间、仓库、新建建筑面积14236.04平方米。采用绿色化学技术、新增脱水反应釜、酰化反应釜、氨化釜、水洗釜、脱溶釜、蒸馏釜、精馏塔、压滤机、切片机、MVR系统、环保设施等国产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敌稗400吨、烟嘧磺隆200吨、敌草隆3000吨、氟乐灵5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特点。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保护对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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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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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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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厂界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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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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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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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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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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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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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家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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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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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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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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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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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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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现有级别,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日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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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横路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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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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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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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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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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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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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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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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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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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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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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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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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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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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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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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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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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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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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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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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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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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仙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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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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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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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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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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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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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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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路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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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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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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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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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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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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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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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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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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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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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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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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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项目后期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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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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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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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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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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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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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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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外1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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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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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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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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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项目工艺废水与废气吸收废水经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等废水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后纳管排放,送至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衢江。
2、废气:项目产生废气包括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甲苯、苯胺类、氯苯、硝基苯类及胺类废气二甲胺、三乙胺等。其中(1)酸性尾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2)胺类废气经三级冷凝后再用稀硫酸进行盐化处理后经专用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3)甲苯、氯苯等有机废气经三级冷凝、专用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3、噪声: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滤渣、残液、废树脂、废催化剂、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袋/桶、废盐渣、一般化学品废弃包装袋/桶和污泥等。其中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和易燃易爆物料的爆炸。本项目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源,但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采用表1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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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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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措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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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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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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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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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项目工艺废水与废气吸收废水经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等废水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后纳管排放,送至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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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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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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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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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生废气包括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甲苯、苯胺类、氯苯、硝基苯类及胺类废气二甲胺、三乙胺等。其中(1)酸性尾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2)胺类废气经三级冷凝后再用稀硫酸进行盐化处理后经专用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3)甲苯、氯苯等有机废气经三级冷凝、专用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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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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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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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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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滤渣、残液、废树脂、废催化剂、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袋/桶、废盐渣、一般化学品废弃包装袋/桶和污泥等。其中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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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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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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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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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理总平面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等减振降噪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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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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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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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污水站、罐区、危废及危险化学品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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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用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管网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地面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全部进行防渗处理; (5)固废暂存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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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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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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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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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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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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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敌稗400吨、烟嘧磺隆200吨、敌草隆3000吨、氟乐灵5000吨项目拟建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义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8月2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
联系人 :吴因相 联系电话:1390670961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526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1-83865108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
当地环保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单位(盖章):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公示说明(该页不用打印) 公示文本盖章公司网站(盖章扫描件)公示、现场公示同步进行。现场公示(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公示栏、高仙塘村公示栏、横路祝村公示栏、街路村公示栏、周家村公示栏、岩头村公示栏)、每个公示地拍照(近照、远照各2-3张)、公示结束后公示证明盖章。